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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收藏+关注)(2022年5月1日施行)

作者:邹连香 日期:2022-05-03 22:24:19

 

赔偿

项目

                 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确定

(注:1、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2、误工费

 

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收入状况确定。

(注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4、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同上第七条

 

 

 

 

 

3、护理费

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注: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同上第八条

 

 

4、交通费

 

凭正式发票

(注: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同上第九条

 

 

 

5、住院伙食补贴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注: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同上第十条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同上第十一条

 

 

 

 

7、伤残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注:1、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伤残赔偿系数:一级伤残赔偿系数100%;二级伤残赔偿系数90%;以此类推,九级伤残赔偿系数20%;十级伤残赔偿系数10%。)

 

 

 

 

 

 

同上第十二条

 

 

8、 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注: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同上第十三条

 

9、丧葬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同上第十四条

 

 

10、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注:1、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同上第十五条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备注:1、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3、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同上第十六条

同上第十七条

12、精神损害抚慰金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同上第二十三条

备注:“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附:           2022年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上海)

单位:元

赔偿项目

赔偿金额(元)

 

2021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8027

 

2021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51295

 

2021年度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

10338

 

死亡赔偿金

(农村与城镇统一)

59岁以下

1560540元

 

 

60-74岁

78027×年数

 

75周岁以上

390135

 

被扶养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

51295×年数

 

丧葬费

62028

 

残疾赔偿金(农村与城镇统一)

78027×年数×伤残等级系数

 

住院伙食补助费

20×天数

 

营养费

20~40×天数

 

住宿费

60×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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